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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印发《2023年河北省“公共就业服务进校园”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3-27   浏览次数:
      关于印发《2023年河北省“公共就业服务进校园”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雄安新区管委会公共服务局,各普通高校:
      现将《2023年河北省“公共就业服务进校园”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3年河北省“公共就业服务进校园”活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进一步强化高校毕业生公共就业服务供给,推动公共就业服务向前延伸,多措并举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稳就业保就业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以实现高质量充分就业为目标,坚持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强化目标导向、问题导向、效果导向,整合专业资源,集聚多方合力,积极向高校毕业生提供多层次、全方位、精准化公共就业服务,助力高校“春季促就业攻坚行动”,促进毕业生及早实现就业创业,确保全省就业形势保持总体稳定。
      二、工作目标
      通过就业指导,让毕业生就业能力得到提升;通过招聘对接,让毕业生获得更多就业岗位信息;通过创业服务,让有创业意愿的毕业生得到创业培训和创业扶持;通过职业培训,让毕业生开辟技能就业新路;通过困难帮扶,让困难和残疾毕业生得到就业创业扶持;通过政策宣传,让毕业生了解就业政策、用好就业政策。
      三、活动主题
      就业在“冀” 职引未来
      四、活动时间
      2023年3月至6月
      五、服务对象
      2023届高校毕业生
      六、活动内容
      (一)就业指导进校园。开展专业化职业指导,组织职业指导师等专业力量,采取集体座谈、主题宣讲、线上公共资源课等多种形式,通过分析就业形势、分析社会需求、介绍行业发展等,帮助毕业生调整求职心态,树立正确理性的就业观和择业观。组织多类型就业指导,根据毕业生需求和实际,提供职业能力测评、生涯规划、简历撰写指导、面试求职培训、一对一咨询等服务,帮助毕业生掌握求职技巧,提高求职能力。组织多场次职业体验活动,各级人社、教育部门联合驻地高校、企业、园区,引导毕业生进园区、进企业、进市场,为毕业生提供观摩交流、跟岗学习机会,帮助毕业生增加职业体验,提升职业认知,促进他们积极就业。
      (二)招聘对接进校园。加大招聘信息征集推送力度,多渠道挖掘本地区重点企业、重大项目和“专精特新”小微企业招用工信息,事业单位、基层服务、重大专项人员调配等公共部门岗位,以及科研助理、社区服务等岗位,及时提供相关高校。加强岗位信息审核,确保岗位需求特征、职位类别、工作地点、薪酬待遇等关键要素齐全、真实有效。各级人社、教育部门支持高校开展访企拓岗促就业行动,广泛开拓就业渠道和就业岗位。精心组织线下招聘会,各级人社、教育部门协助高校开展“万企进校园”招聘活动,联合高校举办综合性校园招聘,鼓励校际合作举办分领域专场招聘,积极组织动员各类用人单位参加,帮助高校毕业生实现就业。广泛开展线上招聘服务,依托省市公共招聘网、人才网、高校就业网等,动态发布招聘岗位,联合社会力量推出“直播带岗”“新职业体验”等线上招聘活动,将有技术含量、能发挥毕业生特长的岗位信息和行业企业情况等推送给相关高校和毕业生,将高校基本情况和毕业生求职意向推介给用人单位,通过双向互动,增强服务对接精准性。3-5月,各地各高校开展“职引未来—大中城市联合招聘高校毕业生专场活动”“服务区域经济发展—分区域高校毕业生专场招聘活动”。
      (三)创业服务进校园。组织创业导师进校园,支持高校开展创业教育。对有创业意愿的毕业生,组织创业训练营、创业实训等活动,提供项目指导、方案设计、风险评估、商业实战模拟等“沉浸式”体验。优化创业服务,强化培训孵化对接,向高校毕业生推介创业就业孵化基地、大学生创业园、众创空间等创业载体,主动提供开业指导、融资服务、跟踪扶持等“一条龙”创业服务,落实场地优惠、创业补贴、担保贷款、税收优惠等政策,促进高校毕业生创意设计成果落地转化。
      (四)职业培训进校园。引导技能就业,组织“大国工匠”“技能大师”等为毕业生展绝活、授经验、传心得,向高校毕业生弘扬劳模精神、工匠精神,鼓励走技能成才、技能报国之路。开展职业培训,对接重点行业发展需要和毕业生就业需求,组织培训机构广泛开展高校毕业生职业技能培训,鼓励支持技工院校与普通高校合作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引导参训大学生积极参加职业资格考试和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增强就业能力。按规定落实好毕业年度毕业生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和技能人才评价相关政策。组织评价机构积极为毕业生提供便利的技能人才评价服务。
      (五)困难帮扶进校园。各级人社、教育部门积极对接驻地高校,摸排脱贫、零就业、低收入家庭、残疾等毕业生就业创业意向,重点做好岗位精准推介、创业指导服务等,配合做好心理辅导和思想疏导。开展“宏志助航专场招聘”“百校万岗助就业公益行动”等活动,为困难毕业生提供更多岗位对接机会。对通过市场渠道确实难以实现就业的,按规定利用公益性岗位兜底安置。落实求职补贴,开展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回头看”,对尚未兑现的要及时发放,对因各种变故新增的困难毕业生,要及时补发,确保应发尽发、应享尽享。深化对口协作支持,认真做好河北对口支援地区毕业生招聘,积极帮助支持少数民族毕业生就业。
      (六)政策宣传进校园。梳理汇总政策,全面整理国家和省、市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措施,重点涵盖吸纳就业补贴、创业担保贷款等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劳动关系、社会保险等权益保障政策,职称评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户口档案、住房保障、专项奖补等人才流动政策,虚假招聘、就业歧视、求职陷阱等风险案例提示。加强多方宣传联动,开展线上线下多渠道宣传,制作政策指南、政策清单、明白纸、宣传册等,尽早印发到各高校;发挥省市公共招聘网、人才网、高校就业网、微信公众号等线上渠道作用,动态实时向高校毕业生推送;采取高校毕业生喜闻乐见的方式,推进抖音、微博等多平台发布。扩大宣传力度,结合实际,开展“厅局长校园行”,采取主题报告、现场宣讲等形式,宣传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措施,切实让高校毕业生了解政策、熟悉政策、享受政策。
      七、推进路径
      (一)动员部署阶段(3月20日前)。各市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创新服务举措,丰富服务内容,细化时间安排,指定专人负责,压实工作责任,切实做好活动部署推进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3月21日-6月25日)。各市采取“打包入校”方式集中开展进校园活动,全面落实公共就业服务进校园各项工作举措,确保活动取得实效。活动期间,及时汇总并动态报送典型经验、意见建议,每月28日前向省人社厅报送情况统计表(见附表)。
      (三)梳理总结阶段(6月26日-6月30日)。各市全面总结活动开展情况和取得成效,梳理存在的困难问题,提出改进建议,形成书面报告,于7月5日前报省人社厅。
      八、保障措施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高校毕业生就业关系民生改善和高质量发展。各地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始终把高校毕业生就业摆在重要位置,将“公共就业服务进校园”活动作为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实际行动,精心筹划,认真组织,切实把“公共就业服务进校园”活动办好办实办出特色。要突出工作重点,对毕业生规模较大、就业压力较大、就业去向落实率相对较低、存在困难较多的高校,加大对口联系和倾斜支持,力争各类院校都能享受均衡可及的公共就业服务。
      (二)调动各方资源,扩大服务供给。充分发挥相关部门力量,加强部门间协同配合,聚合就业、社保、劳动关系、人才人事等版块政策服务资源,形成工作合力。充分调动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产业园区、创业孵化基地等机构和就业政策法律专家、人力资源经理人、职业指导师、创业指导师等专业力量参与积极性,为毕业生提供多元化、专业化、针对性就业服务。
      (三)强化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紧扣“公共就业服务进校园”活动主题,充分运用传统及新媒体等多种形式,开展内容丰富的专题宣传活动,切实做到报纸有报道、电视有影像、电台有声音、网络有信息,吸引高校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广泛参与,提升活动影响力。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将对各地各高校工作亮点、特色做法及毕业生就业创业典型事迹,开展宣传推广,营造传递党和政府、社会各界关心支持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良好氛围。
      附表:2023年公共就业服务进校园情况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