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规章制度
      理学院管理制度汇编 (2017年3月)
      发布时间:2022-04-30   浏览次数:
      一、岗位职责
      1.党总支书记的职责
      1. 认真宣传、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定决议,带领师生员工,确保思想政治教育、教学、管理、科研等各项任务的完成。
      2. 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参与讨论决定本单位、本部门的重要问题,支持行政负责人的工作。
      3. 负责召集并主持支部委员会议和支委扩大会以及支部党员大会,研究制定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4. 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加强政治理论学习,不断提高党员的思想觉悟和政治理论水平,增强党性修养,使之成为学习的模范、团结的模范、教学科研的模范和教书育人的模范。
      5. 经常听取党员、群众的建议和意见,了解、分析师生员工的思想状况,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6. 做好发展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工作,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做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
      7. 有力指导共青团和学生分会的工作。要求团组织围绕党委和学校的重心工作,生动活泼、富于创造性地开展适合青年学生特点的教育活动。
      8. 完成学校和上级党委安排的其它工作。
      2.院长职责
      1. 负责本学院教学、科研和行政管理全面工作。
      2. 与学院党总支书记共同带领党政领导班子和全体教职工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学校的各项决定,坚持党政联席会制度,共同决定系内人事调动、人员安排、资金使用等重大事项。
      3. 根据学校事业发展规划,组织制定学院的发展规划、改革措施和年度计划,按规定程序批准后组织实施,并及时检查了解完成情况。
      4. 负责管理教学工作。积极推进教育教学工作改革,严格教学管理,保证教学质量,全面提高学生素质。
      5. 负责学科建设。根据学校统一要求,制定本学院学科建设规划,做好学科调整,实现学科建没目标。组织力量开展科学研究和科技合作。组织学院有关人员,做好教学、科研立项与成果评审工作,积极组织开展学术交流。
      6. 负责教师队伍建设。注意培养选拔学科带头人,建设好学术梯队。按照学校统一部署,做好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有关工作。引进并合理使用人才。加强教师的教育和管理,不断提高教师的政治业务素质和管理水平。
      7. 与学院党总支书记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全体师生的思想政治工作,负责以学院行政为主实施的德育工作。支持工会、共青团、学生会等群众组织按照各自章程开展工作。
      8. 负责管理学院国有资产,依法合理使用本学院经费。负责建立和实施学院经费管理与使用情况的通报制度。
      9. 主持制定学院有关规章制度,维护正常教学科研秩序。
      10. 完成上级领导安排的其它工作。
      3.副院长职责
      1. 协助院长制定和修改学院的学科建设、教学科研、实验室建设,资料室建设、师资建设、教材建设和课程建设等项工作计划,并在院长的领导下组织落实。
      2. 分管日常教学管理工作。协助院长拟订系年度教学工作计划和教学工作总结;指导和检查教学计划的实施、教研室的日常教学管理、考试与阅卷、学生实习工作和毕业论文答辩等工作。注意了解和掌握学院教学工作的开展情况,及时处理日常教学工作出现的各种问题并向院长汇报或提出建议。
      3. 参与对教学人员的聘用、晋级、奖惩、进修、考核等工作,并据教学需要,负责外聘教师来本系上课。
      4. 协助院长组织学院教学工作会议、教学改革座谈会和教学经验交流会,促进学院全体教师教学水平的提高。
      5. 组织教师进行科学研究,审查科研计划,协助教师申请立项,定期组织系论文报告会,创造良好的科研氛围。
      6. 分管学院资料室建设,制订资料室建设规划,制定图书资料管理制度,科学管理图书资料,为教学、科研提供良好的服务。
      7. 分管学院承担的函授、专本兼修工作。
      8. 密切联系师生,认真听取教师和学生对工作的意见,不断提高工作质量。
      9. 完成学校和学院领导安排的其它工作。
      4.党总支副书记兼副院长职责
      1. 在党总支集体领导下,协助党总支书记做好总支的日常工作。
      2. 协助党总支书记建立和完善总支组织生活制度、情况通报制度、情况反映制度,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增强党员的荣誉感和责任感,调动党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3. 认真做好党员、干部、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
      4. 抓好学院的精神文明建设,分管学院教学环境、形象宣传、公告栏及信息反馈综合工作。
      5. 分管辅导员、班主任、团总支、学生分会工作。加强对共青团和学生分会工作的指导,围绕党委和学校的中心工作,积极开展适合青年学生特点的教育活动。
      6. 完成学校和学院领导安排的其它工作。
      5.党政办公室主任岗位职责
      上传下达,组织协调各岗位人员做好学院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
      1、会议组织。负责学院各种会议的筹备组织工作。
      2、考勤记录。负责教工日常和各项活动的考勤记录工作。
      3、外联接待。负责学院对外联络及协调接待工作。
      4、文件管理。负责学院党政资料的归档、整理和上报。
      5、公章管理。负责党政工团公章的保管和使用。
      6、账目管理。协助院长做好各项经费的预决算,规范账目管理,做好日常报账工作。
      7、设备管理。做好学院办公设备的管理及日常维护。
      8、用房管理。做好办公用房的分配、维护和卫生清理工作。
      9、物品领用。负责办公用品的购买、领用、保管和发放。
      10、工会工作。协助分工会主席组织教职工做好各项工会活动。
      11、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
      6.教学科研秘书岗位职责
      负责学院的教学、科研日常事务性工作,协助主管领导检查督导教学、科研各项工作的落实及上报工作。
      1.协助教学主管领导做好组织本院各专业的培养方案(教学计划)修订工作。
      2.协助教学主管领导根据培养方案(教学计划)制订各专业的学期开课计划,组织落实教学任务,选定教材。
      3.协助教学主管领导做好教学质量监控,参与开学初、期中、期末教学检查,组织好学生教学反馈和教师教学评估工作。
      4.协助教学主管领导组织教研室编写或修订各门课程的教学大纲、实习大纲、毕业设计(论文)大纲以及教研项目的实施和申报等工作。
      5.协助教学主管领导组织开展教学研究及经验交流等活动,为教学改革提供调查研究资料。
      6.协助教研室主任组织课程设计、毕业论文(设计)等实践环节教学计划的制定和实施,负责毕业论文(设计)的答辩工作及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
      7.负责教学管理文件(包括教学规章制度、试卷、标准答案、试卷分析报告、实习计划、实践计划和实习、实践报告、毕业设计及毕业论文等)和教学基本数据的收集、整理、上报和归档工作。
      8.负责日常教学调度,及时传达教学管理信息(如放假、调停课、补课、教室调整、教材领用、考试等),。确保教学秩序的稳定。
      9.负责学院教师工作量的统计、核算、报批工作。
      10.按照有关规定,做好学校统一组织的各类考试的报考、考场组织和安排监考等有关事宜。做好学生成绩单的收集、汇总和任课教师成绩录入及试卷装订归档等督促管理工作。
      11.负责本院学生的上课情况统计,定期开展课程筛查和学生学位、学籍审查工作。
      12.负责实验室的使用和设备维护。
      13.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7.团总支书记岗位职责
      在校团委和学院党总支的领导下,全面负责学院共青团员和学生的思想建设及管理工作。
      1、积极谋划学院共青团工作总思路。紧紧围绕学院学生工作主线,结合学校共青团工作重点,制订年度工作计划,认真组织落实并及时进行总结。
      2、做好团内思想建设和组织建设。制定和完善团总支的各项制度,定期开好团课,做好发展青年入团和团员日常管理工作;了解各支部培养青年积极分子的情况,做好团员发展审批工作和向党组织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工作。
      3、重视团的宣传工作。加强新媒体信息平台建设,积极占领各种宣传阵地,不断推动共青团各项工作的开展。
      4、开展团内日常管理工作。做好团员注册、团费收缴和团组织关系转接工作;严格团员管理,定期召开团总支委员会、团支部书记会和团员大会,传达、执行上级党团组织的指示和决议;做好团员评议、评优表彰等工作;做好团总支和团支部各种档案材料的管理工作。
      5、加强学生社团建设。结合学生兴趣和专业特点,指导学生社团建设并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科技活动和文体活动。
      6、加强对社会实践活动的组织领导。结合实际,组织带领团员青年深入社会,广泛开展青年志愿者服务活动。
      7、指导和帮助学院学生分会、各团支部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加强对学生干部的教育和管理,支持和指导他们独立自主地开展各项工作,对学生会组织的重大活动严格把关。
      8、关心、爱护团员青年。深入到团员青年中了解和掌握团员青年的思想状况及学习和生活情况,通过各种形式做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8.辅导员岗位职责
      紧紧围绕育人中心任务,实施有效的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努力引导大学生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积极为大学生的成长成才创造条件。
      1、思想政治教育。帮助和指导大学生认真开展思想政治理论学习,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深入了解掌握大学生思想状况,有针对性地指导和组织开展好形势政策教育和各种主题教育活动。
      2、党团工作指导。协助学院党总支做好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学生党员发展和教育管理工作。协助学院团总支指导学生团支部开展丰富多彩的主题团日活动,做好团员教育、评议和推优入党工作。
      3、班级组织建设工作。以学风建设为中心,思想道德建设为基础,指导班委会开展工作,努力加强班风建设。严格要求,大胆管理,建立健全各项班级管理制度,做好班级学生干部的选拔、培养和考核工作。深入学生,关心、爱护、指导、帮助学生,热情为学生服务,努力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作学生的良师益友。
      4、学风建设与学业指导。加强与任课教师沟通,全面了解学生的学习情况,帮助学生端正学习态度、明确学习目标、掌握学习方法,促进学业进步。
      5、素质拓展指导。指导学生开展校园文化建设和社会实践活动,主动组织学生开展课外科技学术活动、文体娱乐活动、社会实践等活动,拓展学生素质,培养学生的创业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
      6、职业规划与就业指导。帮助学生进行职业生涯规划,为学生提供高效优质的就业指导和信息服务,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念,促进学生充分就业。
      7、心理健康教育与指导。帮助学生了解掌握常见的心理调适方法,培养健全的心理品质,及时发现并协助有关部门处理由于学生心理疾患而导致的各种问题,努力防止因心理问题引发恶性事故。
      8、班级日常管理工作。做好出勤、学籍、催缴学费、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做好综合测评、评奖评优、贫困生评定、勤工助学等学生日常管理工作。经常深入宿舍,指导学生营造良好的宿舍卫生环境和文化环境,充分发挥学生宿舍的育人功能。及时了解学生的思想、学习、生活情况,维护学生权益,为学生排忧解难。
      9、相关课程的教学研究工作。应结合自身专业特点和特长,积极参与形势政策、就业指导等相关课程的教学和科研工作。
      10、安全稳定工作。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做好大学生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增强安全意识,参与处理涉及学校和社会安全稳定的事件。
      二、教学管理
      1.教研室工作条例
      一、教研室性质与任务
      教研室是学校最基层的教学管理组织,其基本任务是在院长领导下,根据学校的办学宗旨和人才培养规格,完成教学大纲教学计划所规定的教学任务并组织开展教学和科研活动。
      二、教研室的组织
      教研室由相同或相关课程的教师组成,人员一般不少于七人。教研室设主任一名,人数超过十人的教研室可设副主任一人。教研室主任由学院聘任并报教务处备案。教研室主任应由群众基础好,组织能力强,综合素质高的骨干教师或学科带头人担任。
      三、教研室工作职责
      (一)落实常规教学的各项工作安排,履行教学管理职责
      1、根据学院工作计划,从教学研究、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组织教师理论学习和培养青年教师等多个方面制定出本教研室工作的具体计划,并采取有效措施,保证计划的落实。
      2、以教学大纲为依据,具体落实教学计划和教学工作安排,制定教学进度表,保证各个教学环节的正常运转。
      3、根据教学大纲和教学计划的要求,组织教师选择本专业优秀教材和参考书。
      4、组织与检查教师备课情况,安排青年教师试讲。
      (二)教学过程管理
      5、根据教学日历随时检查教师的进度,督促教师按计划进行教学活动。
      6、制定听课计划,组织教师相互听课,观摩教学,开展教学评议活动保。并使之制度化。
      7、组织教师学习教育理论、法规,深入探讨教学规律,更新教育教学观念、教学内容,不断改进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逐步过渡到用CAI(计算机辅助教学)手段进行教学]提高教学效率和教学质量。
      8、严格教学纪律,使全教研室的教师做到令行禁止,树立良好的教风。
      (三)师资培养和管理
      9、协助本学院做好教师队伍的建设工作,不断提高教师的学术水平、教学能力,增强教书育人的自觉性。充分发挥中老年教师的传、帮带作用,做好对青年教师的教学能力培养和提高的工作。制定教师进修的长远规划和近期目标,有计划地安排青年教师的教学、科研和进修提高工作。
      10、按学院要求,织织教师的业务考核和鉴定,并提出考核评语。对积极完成教学、科研并做出优异成绩的教师的提升晋级提出建议。
      11、按学校和学院的具体安排,实施师资队伍的培养计划,其重点应放在学术带头人、骨干教师的培养和教师梯队(年龄、学历、学缘、职称等结构)的建设上。
      (四)教学科研和学术活动
      12、积极组织申报教学科研项目,制定实施计划书和研究方案。
      13、明确本教研室的科研方向,选定科研课题。制定科研规划和实施计划。
      14、组织教师进行科学研究,对教师的科研成果、学术论文、著作和译作等,要做好评审、推荐工作。
      15、定期开展本学科学术交流活动,组织学术报告,加强学术信息传递,营造浓厚的科研氛围,提高教师科研水平。
      16、协助学院搞好专业改造,开办新专业的论证和报批工作。
      (五)教学的考核管理
      17、定期组织与学生座谈,及时了解教学基本情况,做好学生评教,教师评学工作,不断改进教学。
      18、开展期中期末教学质量检查。期末考试时要审定考题、确定考试方法和评分标准,组织好阅卷(流水阅卷)和成绩登记工作。并对试卷成绩进行分析,找出存在问题,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教学的措施。
      19、做好对学生实习报告,毕业设计、毕业论文以及平时作业成绩的评定工作。
      四、加强目标化管理 强化教研室自身建设
      为了稳步提高教学质量,充分调动教育教学潜力,教研室应不断加强自身建设,主动适应教育教学的发展需要。
      1、常规教学的基本建设,包括制定和保存各种教学文件、教学资料和教育教学管理的措施、规定等。
      2、课程建设,以深化改革为途径,以提高教学质量为目的,在教研、科研的基础上,调整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增强能力培养的有效性,搞好优质课建设。
      3、师资队伍建设,按校、系要求,有计划有步骤地培养本学科的后备力量,优化师资队伍结构。
      4、试题库的建设,根据教学大纲和教学计划的安排与调整,进行常规性的试卷库和试题库的建设,逐步实行教考分离。
      5、教学档案库建设,按照有关规定的要求,认真建立和积累本学科的教学档案。(内容大致如下)
      A、本课程教学大纲
      B、每学期教学进度表
      C、教师教学日历
      D、教研及学术活动记录
      E、组织试讲记录
      F、组织教师听课记录及评价表
      G、试题题库,试卷
      H、各类教学器材帐、卡使用记录等
      J、其他应存档的文件和记录等
      2.教研室教学检查制度
      为了保证教学秩序,提高教研室教师的教学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1、努力营造“教学为中心”的气氛,提高教师对教学工作重要地位的认识,做到人人都有一个端正的态度,从自身做起,自觉为教学工作作出应有的贡献。
      2、按教学计划进行教学,根据教学计划授课前书面写出教学大纲和授课日志,对理论教学原则上按两个学时为单位进行设计。
      3、教案符合学院的规定,完整、正确、科学,鼓励制作多媒体课件。
      4、按计划完成实习教学任务以及出试题和阅卷任务。
      5、有平时成绩、期中检查成绩、最后考试成绩。
      6、按时上、下课,不迟到,不早退,严格课堂纪律,调课按规定程序进行,且一学期调课不能超过3次。
      7、每学期听课学习2~4次,被听课1~2次。
      8、积极参加教研室的活动,每学期进行一次期中教学检查和期末总结,对教研室的教学工作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
      9、积极关心学生的思想、学习等问题。
      3.教研室听课制度
      教研室是教学、科研的基层组织,为加强教师间的业务沟通和相互学习,努力提高教学水平,加强教师自身建设,及时了解和解决教学工作中的问题,特制定本规定:
      (一)主任听课制度
      1.深入课堂是教研室主任的常规工作之一,教研室主任根据组内教学情况自行确定听课时间和对象,原则上每学期听课不少于6学时。听课时要认真填写由学院教务处统一印发的《听课记录》。
      2.遇有特殊情况,包括新开课程、青年教师、学生有意见的课程及教师等,教研室主任应该及时听课了解情况,提出改进措施、建议并及时反馈。
      (二)教师听课制度
      1.为了加深对本学科课程教学大纲内容的理解,新入组教师必须完整听一轮本学科的理论教学、做听课笔记,为提高教学水平,教学技艺,还应抽时间听关联学科教师的讲课,并写出听课心得。
      2.其它教师每学期听课不少于2次。
      (三)听课形式
      采取听公开教学课、随堂听课和听讲座相结合的方式;随堂听课可事先通知教师,也可事先不通知教师。
      (四)听课范围:理论课。
      (五)任何教师不得无故拒绝其他教师听课。
      (六)结果反馈形式:教研室主任每次听课以后,须将听课结果及时向任课教师当面反馈,教研室教师间相互听课可通过教学研究活动等方式对被听课教师进行结果反馈,协助其提高教学质量。
      (七)学期结束,教研室主任检查教师听课情况,写出总结材料和听课汇总表一同交教务科存档,同时做好组内存档。
      4.理学院备课质量标准及实施细则
      备课工作主要包括:熟悉教学大纲、钻研教材、了解学生、编制教学计划、编写教案。
      一、备课
      1、任课教师必须按照教学大纲实施教学。教学大纲是教师从事教学工作的基本文件,是对学生进行考核的依据。教学大纲的基本内容不得轻易更改,特殊情况需要更改时,要求写出书面报告,经系主任批准,并报教务处备案。
      2、各门课程都要有与教学大纲相配套的教材或讲义。要优先选用全国统编的优秀教材,同时指定相应的参考书及参考资料。学术造诣较高的教师可自编部分特色教材或讲义,自编教材要注意体系、内容的科学性、先进性,对学习者具有启发性、适应性和相应的思想性。无论选用统编教材或采用自编教材,均须填写"教材使用审定表"。
      3、任课教师应按照教学大纲规定的内容和要求,依据选定的教材拟定教学计划。教学计划一式三份,在开学后一周内交系、教研室各一份,本人存留一份。
      4、教师必须认真备课,深入钻研教材,大量阅读参考资料,把握好所授课程的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基本技能和各章节的基本要求,明确每一章节的重点难点,科学地安排教学内容,确定适宜的教学方法和手段,写出规范教案。授课后,还应根据教学的反馈信息及时修定教案。
      二、教案编写
      1、授课时间及内容:教师备课中有课时安排,授课时间有年、月、日、周次,有完整的课题。
      2、教学目的及要求:教师备课中的教学目的符合大纲的要求,符合教材内容,符合学生的要求,目的明确具体,切合学生实际。
      3、教学重点与难点:教学重点与难点的确定依据教材和学生的实际,准确、恰当、具体,设计中对重点和难点的突破应当措施有力。
      4、教学过程:依据教材、课型、大纲及学生的实际情况,精心设计教学过程,重难点突出,精心设计导言,环节之间连接流畅,课堂结构紧密,环节步骤清晰,精心设计练习,练习有层次,电教手段使用恰当合理,精心设计学法,对学生有明确的学法指导,各种教法的使用不流于形式。
      5、作业布置:课后作业明确,作业量适当。
      6、教学方法、教学手段及学时分配。
      三、实施
      1、各教研室每学期按标准对教学人员的备课检查两次,分别安排在期初、期中。
      2、检查后,各教研室要对每位老师给予客观、公平、公正的评价,并及时将评价结果反馈给老师。
      5.理学院常规教学管理实施细则
      1、由分管教学的副院长和各教研室主任拟定每学期教学计划,安排课程,期末写出教学工作总结。
      2、实行教研室集体备课制度,由各教研室主任负责。集体备课主要研究课程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改革,把握教材重点、难点,讨论教学内容和教学进度,设计习题与授课方式,建立试题库,分析教学情况和阅卷情况等。
      3、坚持听课制度。要求每位教师每学期互相听课,并要认真填写听课记录,教研室每学期组织集体听课一次,课后要进行讲评,以提高课堂教学质量。
      4、示范教学、观摩教学制度。鼓励每位教师积极参加学校、系和教研室组织的示范教学、观摩教学活动。
      5、教学研究与教学改革制度。鼓励每位教师积极探讨教学改革,凡在教学改革中取得显著成绩者,年终考核评优中给予加分奖励,并向学校有关部门推广。
      6、教学检查制度。院长与教研室主任每学期要随时听课,检查课堂教学,还要检查督促教研室活动情况,随时抽查教案、试卷以及教师完成教学任务的其他情况。
      7、及时征询校领导、教学管理部门以及学生对系教学情况的意见和建议,以改进教学,提高教学质量。
      6.理学院教学督导制度
      为加强对教学工作的监督与评价,全面促进教学质量、管理水乎的提高,理学院设立教学督导组。督导组成员由院长、副院长、教研室主任、专家教师组成。教学督导组主要职责是:
      1、认真学习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认真学习学院教学相关文件。
      2、每学期初制订工作计划,确定本学期的工作重点及主要督导内容。
      3、通过各种渠道收集信息,及时发现先进典型或教学工作中的问题。随时对教学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4、每次活动要有详细记录。每学期结束后写出教学督导工作总结,形成书面材料存档,并向全系通报上学期教学督导情况。
      5、通过听课、座谈、查阅教学资料等方式,对教学计划、教学过程、教学秩序、教学效果、各级教学管理等环节进行检查、督导、评价和信息反馈。
      6、参与教学政策制定工作和各种教学评比工作。
      7、每学期对所有的教学档案做一次检查,重点检查教学计划、教学日历、试卷等资料存档情况。
      7.理学院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估办法
      课堂教学是学校教学活动的重要环节,直接影响到人才培养的质量。为优化和规范课堂教学行为,全面提高课堂教学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1、课堂教学质量评估的目的,主要是为了加强课堂教学环节的科学管理,督促教师遵循教学工作规程,激励教师更好地发挥潜力,科学合理地设计教学环节,不断更新、丰富教学内容,改进、创新教学方法,努力探索教学改革,切实提高教学质量。
      2、课堂教学质量评估内容由教学态度、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效果和教学纪律等五个方面组成,各方面所含指标及权重见“石家庄学院课堂教学质量评估表”。
      3、课堂教学质量评估要坚持公平、公正原则,要坚持由学生评估、同行及教学管理人员评估相结合,以学生评估为主的评价原则。
      4、课堂教学质量评估由学院统一管理和组织实施,在每个学期课程结束前一周进行。评估表回收后,学院组织专门人员进行数据处理,确定评估结果,将评估结果记录本人教学工作档案,并作为教师年度岗位考核的重要依据。
      石家庄学院课堂教学质量评估表(学生用)
      填表说明:
      1.客观、准确的评估将有助于教师改善课程教学,提高教学质量。
      2.每项得分最高5分,最低1分。每项只能从中选择1个分值填涂,多选或少选者作废。
      课程名称: 授课教师姓名:
      评估项目 权重 很好 好 一般 差 很差
      教 学 态 度 1. 治学严谨,为人师表 0.05 [5] [4] [3] [2] [1]
      2. 备课充分,辅导答疑耐心 0.05 [5] [4] [3] [2] [1]
      教 学 内 容 3. 教学内容充实,教学组织得当 0.1 [5] [4] [3] [2] [1]
      4. 表述(口头、板书或课件)清楚、准确 0.1 [5] [4] [3] [2] [1]
      5.重点突出,难点处理恰当,便于学生理解与掌握 0.1 [5] [4] [3] [2] [1]
      教 学 方 法 6. 教学方法灵活得当,富于启发 0.06 [5] [4] [3] [2] [1]
      7. 突出学生的主体地位,课堂气氛活跃 0.06 [5] [4] [3] [2] [1]
      8. 注重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 0.06 [5] [4] [3] [2] [1]
      9. 合理使用现代化教学手段 0.02 [5] [4] [3] [2] [1]
      教 学 效 果 10. 学生能系统掌握本课程的基本知识与基本技能 0.1 [5] [4] [3] [2] [1]
      11. 学生的学习能力和学习品质得到了提高 0.1 [5] [4] [3] [2] [1]
      12. 学生的创新意识、综合素质得到了提高 0.1 [5] [4] [3] [2] [1]
      教 学 纪 律 13. 课堂纪律严明,教学秩序良好 0.05 [5] [4] [3] [2] [1]
      14. 学生上课出勤率高 0.05 [5] [4] [3] [2] [1]
      你对本课程和授课教师的意见和建议:
      8.理学院教学质量监控制度
       
      教学是学校的中心工作,教学质量的不断提高,是人才培养目标实现的保障。为加强教学工作的监督,促进教学质量的全面提高,理学院建立以下教学质量监控制度。
       
      一、 课前监控
       
      充分发挥教研室的作用,组织教师集体讨论教学大纲,一起研究教学内容,集思广益,共同备课,设计教学方案,探讨教学创新。任课教师要按照《备课质量标准及实施细则》的要求,认真编制教学计划和编写教案。对任课教师的教案教研室主任全面检查,院长、副院长随机抽查。
       
      二、 教学过程的监控
       
      1、 任课教师要按照《课堂教学规范》的要求组织上好每一节课,采取院长、副院长和教研室主任随时听课查课、组织教师互相听课等方法,监督、检查教师进行课堂教学情况,促进教师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的不断提高。
       
      2、 院长、党总支书记组织教研室、团总支抓好学生的思想教育工作,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学习观,营造积极向上的学习氛围,促进学生学习的自觉性,让学生以饱满的精神状态上好每节课,按时完成作业,取得良好的学习成绩。
       
      三、 对教学效果的评价和信息反馈
       
      按照《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估办法》,采取学院领导平时督查、学生评教评课等方式,学期结束前对任课教师承担的每门课程都要做出客观、公正的教学质量评估结果,评估结果反馈到任课教师本人,通过教研活动互相交流,提出意见和建议,确保教学质量的不断提高。
       
      9.理学院课堂教学规范
       
      1、授课教师要提前进入教室,准时上课。教师应衣着整洁,仪表端正,举止文明,一般应站姿授课。教师授课时还应注意维持课堂秩序,严格要求、教育和督促学生遵守课堂纪律,掌握学生的缺席情况。
       
      2、任课教师必须按照教学大纲和选定教材实施教学。
       
      3、教师必须努力讲好每一节课。课堂讲授要做到理论阐述准确、概念清晰、条理分明、论证严密、逻辑性强,注意突出重点、难点和疑点,要积极反映本学科的新进展、新思想,注意介绍不同的学术见解,以拓展学生的学术视野,特别要注意传授学习方法,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优化学生的学习品质。
       
      4、教师要依据现代教学理念,积极探索教学方法的改革和手段的更新,逐步掌握CAI教学技术,不断提高开发研制、应用CAI课件的能力。
       
      5、教师在教学过程中要突出学生的主体地位,积极引导学生实施主体参与,组织好课堂讨论,开展研究性学习,扶持那些具有创新精神的见解,使学生在自主学习中获得真知灼见。
       
      6、教师授课要使用普通话,语言要简练、生动、准确、流畅,板书要规范、清楚、整洁。
       
      7、教师要积极实施双语教学。双语授课指采用了外文教材并且外语授课课时达到该课程课时的50﹪及以上,且教学效果较好。实施双语教学的课程报教务处备案。
       
      10.理学院听课制度
       
      为了加强教师间的业务沟通、相互学习、取长补短,及时发现教学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为了更客观、公正地评价教师的教学情况,特制定以下听课制度。
       
      一、听课范围:本学院教师上的所有课程。
       
      二、听课方式:随堂听课,不提前通知授课人,教师在任何时刻都不得拒绝他人听课。
       
      三、每学期最少听课次数:学院领导不少于8次,教研室主任不少于6次,其他教师不少于2次。
       
      四、听课要求:
       
      1、每次听课时间不少于1课时。
       
      2、听课教师要提前三分钟进入教室,上课期间不讲话、不走动、关闭手机、中途不退场,不得对正常教学活动产生影响。
       
      3、本着互相尊重,互相学习,互相促进的原则,听课人员听课后应及时与授课教师交换意见。
       
      4、听课重点:年轻教师应多听老教师、骨干教师的课,老教师尽量听年轻教师的课,学院领导和教研室主任要全面听课。
       
      5、听课人员每次听课后都要认真填写《听课记录表》。
       
      6、听课情况将作为年终考核和岗位考核的依据之一,没有完成规定的听课次数,将视为没有完成工作任务。
       
      11.理学院考试管理规定
       
      考试是教学的一个重要环节,是对学生的知识和技能进行阶段性和总结性检查与评定的手段,是教与学两个方面的深化与提高。考试主要是考察学生按照教学大纲规定掌握知识的数量和质量、技能的熟练程度以及运用所学知识与技能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据此评定学习成绩并使之成为学生取得学分的主要依据。同时,通过考试可以检验教学效果,获得反馈信息,改进教学工作,提高教学质量。
       
      1、凡纳入教学计划开设的课程(含选修课程)都要进行考核,考核分考试和考查两种。
       
      2、各门课程的考核分为平时考查和期末考试。平时考查可采用课堂提问、课堂讨论、书面作业、实验操作、阶段测验小设计等方式。平时考查成绩在期末考试前予以确认,并报教研室备案。期末考试可采用开卷笔试、闭卷笔试等方式。
       
      3、考试(考查)由教研室或任课教师命题,也可从试题库中选题。考试命题(A、B卷)由教研室主任、副院长、院长严格把关;考试命题必须以教学大纲为依据,充分体现教学目的,全面反映教学大纲的广度与深度,以真实地反映学生学习的实际水平。试题既要考察学生对知识的理解和掌握程度,又要考察学生运用所学知识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水平;试题要有一定的难度台阶,以拉开学生成绩差距,提高考试的信度并能发挥考题对学生学习的引导作用;
       
      4、试题的命题要求是:
       
      ①、试题覆盖率不低于教学大纲所要求知识点的80%;
       
      ②、题量适中;
       
      ③、有难易跨度,在总题量中,基本题目约占50%,有一定难度的综合性题目约占30%,有较大难度的提高性题目约占20%;
       
      ④、具有灵活性,减少死记硬背的题目,不出现作业中的原题;
       
      ⑤、试题不能有科学性错误,题目的表述要准确、严密;不出偏题、怪题;
       
      ⑥、试题必须有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
       
      ⑦、使用统一教材、内容和要求相同分班讲授的课程,在同一种考试形式下使用统一试题;
       
      ⑧、每门课程均同时命A、B两套试题并给出标准答案和评分标准,两套试题必须等题量、等难度,重复率不超过20%,且要有题型区别;
       
      ⑨、试题格式须按照教务处的统一要求规范制作,并注明“开卷”或“闭卷”字样。
       
      5、试卷在传送、印制、保管过程中必须严格保密,非有关人员不得介入。
       
      6、教师要积极承担教务处和学院安排的监考任务,切实履行监考人员职责,严肃考风考纪。
       
      7、考试结束,各考场监考人员清点试卷,经核查无误后,当场将试卷装订密封,由学院办公室盖章后送至阅卷地点。
       
      8、阅卷工作在院长领导下,由教研室主任组织实施。笔试卷采用集体评卷、流水作业的方法进行。
       
      9、试卷要在规定的时间内评阅完毕,评卷以参考答案为依据,严格按照评分标准赋分。
       
      10、阅毕的试卷由阅卷组将试卷排序、装袋密封,每个试卷袋上均须张贴填写完整的封面纸。未经系主任批准,任何人不得查阅已封存的试卷
       
      11、课程成绩一经核定,由任课教师按学生学号顺序填写成绩登记表一式三份立即报教务处,由教务处审查后在成绩表上加盖成绩管理专用章,然后一份由教务处存档,一份交学生所在学院教学秘书,一份由任课教师存留。单独一份成绩表上的任何改动都视为无效,并追究责任。
       
      12、考试结束后,任课教师须做试卷分析,并呈报教研室主任和院长。
       
      12.理学院师德师风规范
       
      1、政治思想: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学习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忠诚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
       
      2、爱岗敬业:坚持科学思想和科学精神,爱岗敬业,勤奋工作,严谨治学,严格执教,追踪学科前沿,不断改进教学内容和方法,努力提高自身业务素质和教学科研水平。
       
      3、教书育人:坚持教学中渗透德育,注重培养学生自学能力及团队合作精神;尊重、爱护学生,严格要求,因材施教,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现代大学生。
       
      4、为人师表:坚持教育公正,平等对待学生,遵纪守法,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热爱集体,团结协作,有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和集体荣誉感,作风正派,严于律己,恪尽职守,语言健康,仪表端庄。
       
      13.理学院关于加强学风、考风建设的有关规定
       
      为更好地培养高素质人才,促进形成良好的学风,理学院特制定加强学风、考风建设的如下规定:
       
      1、学院领导及党总支要将学风、考风建设作为工作的重要议事规程。团总支要对学风、考风建设常抓不懈,责任落实到人。
       
      2、学院团总支和学生会,要结合各年级情况,定期开展计算机专业竞赛、师范专业教学比赛及其他形式多样的学习竞赛活动,奖励优秀个人及优胜班级。定期举办与学习有关的讲座及座谈会,学习经验交流等活动。
       
      3、学院领导及党总支、团总支及各学生组织应大力宣传提倡专本兼修,并为考试学生提供一切必要的方便。
       
      4、定期召开有关考风考纪的会议,要求学生必须严格遵守学校考试管理规定。
       
      5、对作弊学生绝不包庇,必须严肃处理,如实上报。取消其当年奖学金评选资格及所有评优资格,不能被列为入党积极分子,不能担任学生干部等。
       
      6、对待考风特别差的班级,不能参与优秀班级的评选,所在班级学生干部,不能被评为优秀学生干部,并视其情况,给予批评教育直至撤销干部职务。
       
      7、根据学习成绩和考风情况,每学年评出学风优胜班级及考风优良班级若干,并对其所在班级主要学生干部予以奖励。
       
      8、对在各种学习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的班级,予以适当奖励。
       
      14.理学院课堂出勤日报告制度
       
      为严格校风校纪,端正学风,进一步提升学生学习质量,经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实行课堂出勤日报告制度,具体规定如下:
       
      一、《课堂出勤记录表》既是班主任掌握学生上课出勤情况的记录,也是任课老师给学生平时成绩打分的重要依据。
       
      二、《课堂出勤记录表》以班为单位进行登记,各班由班主任指定一名同学担任考勤员,其主要职责是协助上课老师考勤,实事求是地记录学生出勤情况,督促老师在《课堂出勤登记表》上确认签字。
       
      三、按照学生手册规定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学生要先向班主任请假,争得同意后,再在课前向任课老师请假,请假学生须及时到班主任处开具请假条交给考勤员备查。
       
      四、任课老师要主动进行课堂考勤,核实学生出勤情况。学生缺勤情况以假条为依据(有假条为请假,无假条为旷课),特殊情况由班主任核实确认并最终在《课堂出勤记录表》上注明。
       
      五、考勤员须在每门课的课间及时向班主任报告出勤情况,并于每周五下午下班前将《课堂出勤记录表》连同一周内收集的假条一并交给班主任保存。
       
      六、班主任要及时核实学生出勤情况,对班级出勤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对违纪学生及时进行劝诫教育,对情节严重的要依据学生手册相关规定及时进行处理。
       
      七、任课老师和班主任负责对考勤员进行考核评价。考勤员(一般由班干部担任)要切实负起责任,如有弄虚作假,故意包庇,蒙骗老师者,一经查实要严肃批评教育,同时取消本学期一切评优评先资格。对坚持原则,认真负责,长期坚持记录较好者,在评优评先等活动中优先予以考虑。
      理学院20-20学年度第 学期课堂出勤记录表
      专业 班级 月 日—月 日 填表人: 12
      星期 节次 课程名称 出勤情况 教师签名 备注
      应到 实到 迟到 缺勤者姓名
      1、2节              
      3、4、5节              
      6、7、8节              
      9、10节              
      11、12节              
      1、2节              
      3、4、5节              
      6、7、8节              
      9、10节              
      11、12节              
      1、2节              
      3、4、5节              
      6、7、8节              
      9、10节              
      11、12节              
      备注:缺勤人数较多时记到背面;本表连同假条每周五下午下班前一并交给班主任保管
      三 、教育实习
       
      1.理学院教育实习方案
       
      一、教育实习的意义和目的
       
      教师教育专业学生教育实习是中小学教师培养不可或缺的重要环节,是密切联系高等院校教师教育专业与中小学教学实践,促进理论与实践紧密结合,更好地服务我省基础教育的重要纽带。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把原有的教育实习时间延长至一个学期,以鼓励教师教育专业学生到中小学进行顶岗支教,通过这种方式,促进师范生进一步了解中小学教学具体实践和教师专业化得到更快发展。通过教育实习应达到如下目的:
       
      1.使实习生巩固和运用所学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获得有关中小学教育、教学工作的充分与全面锻炼,提升教学基本技能,培养教育和教学上的独立工作及与人合作的能力。
       
      2.使实习生在中小学教育、教学工作中向优秀一线教师学习,认识到作为人民教师的光荣使命与职责,树立和巩固忠诚人民教育事业的思想。
       
      3.通过实习加强我院与一线中小学的联系,了解最新的教育理念与教学动态,为凸显强化实践的师范专业教育改革提供有力的支撑,推动我院和中等教育稳定发展。
       
      二、基本指导思想
       
      石家庄学院理学院的教育实习工作是传统数学专业师范生教育实习工作的延续,和学校向应用型转型新形势下师范生实践教学工作的进一步开展。以“195”工作思路为指导,即一个目标、九条措施、五项效果。
       
      一个目标是:理学院坚持以学生为本,以师范教育专业为本,打造专业化,突出强化实践性省内领先的数学师范类专业。
       
      九条措施:(1)领导重视,学院正职为组长,副职为副组长,教学副院长具体负责,系主任、副主任负责具体落实。(2)及时修订培养方案,根据新的实际形势需要,组织开展了培养方案的修订工作。(3)重视校内实践实训,除了一般的教育学,心理学课程设置之外,凸显加强了专业方向的数学学科教学教法课程,同时增加了3-5门实践实训课程(数学教师职业素养,教学案例观摩评析,数学文化欣赏,校内试讲,传统教学基本功训练等环节),每学年联络一线教师到校开展教育教学讲座等。(4)优化实习内容,除了实习过程中的传统课堂授课,增加了说课训练、班主任班级管理等环节实习任务。(5)强化指导教师的指导检查,指导听课,评课,参与教研,作好记录等工作;另外实习期间,院系领导及班主任同时会不定期对实习学生进行巡视检查。(6)改革实习成绩的评定办法,三级管理综合评定,实习单位评定占40%,带队教师评定占30%,校内汇报评定占30%。(7)定期召开校长交流会,实习前的动员会,学生交流会等。(8)精选实习学校,充分调研,中小学兼顾,在校外实践教学基地基础上拓展了多个教学实习单位,立足石家庄,辐射省内。(9)规范档案管理,实习中学生工作的管理及资料的归档整理,严格按照石家庄学院教育实习管理规定执行。
       
      五项效果:(1)学生教学基本能力普遍加强。(2)促进大多数学生获取教师资格。(3)提高学生教学技能大赛成绩。(4)增强为地方基础教育服务能力。(5)帮助学生优质就业。
       
      三、组织实施与职责划分
       
      (一)、组织实施
       
      实习工作在理学院统一领导下进行,由主管教学院长负责组织管理,数学与应用数学教研室负责具体工作实施。
       
      理学院针对数学与应用数学以及数学教育两个专业,主要采取集中组织、统一安排、轮换顶岗的实习形式进行安排,具体工作由学院及数学与应用数学教研室与实习单位对接开展。
       
      (二)、职责划分
       
      1.学院职责
       
      (1)负责全院实习工作的宏观管理及全院实习经费的预算;
       
      (2)对全院实习工作进行检查、督导和总结;
       
      (3)负责校外实习基地的建设与管理。
       
      2.教研室职责
       
      (1)制订实习计划,于每年6月和12月底以前上报学院;
       
      (2)组织编写实习大纲;
       
      (3)联系落实实习单位;确定实习指导教师;
       
      (4)检查各实习组的准备工作和执行情况;
       
      (5)对本院系的实习工作进行总结,并组织交流,确保实习质量。
       
      3.指导教师职责
       
      (1)按照实习方案,做好各项指导工作,并认真做好记录;
       
      (2)实习期间注意发现学生思想、安全等方面的隐患,不能处理的及时和辅导员及学院反馈,确保学生顺利完成实习任务;
       
      (3)实习结束后,及时做好考核和总结,认真填写学生实习鉴定表。
       
      四、实习时间安排
       
      实习时间共一个学期,数学教育专业在入学后的第五学期进行,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在入学后第六学期进行。每学期按18周计,第1周出发,第18周返校,各阶段具体安排如下:
       
      (一)准备阶段(校内或假期)
       
      1、校内分组试讲,充分开展实习前准备工作,进行预实习。每名学生针对一节中小学课堂进行不少于三次的试讲与点评。通过试讲加强备课、三笔字等相关师范技能的训练;
       
      2、针对教材不同版本、任教年级及其他相关实习任务和内容,准备相关教学资料,充分利用校内小黑板,加强基本技能训练。
       
      3、学习教育实习有关文件,深入学习课程标准,实习生管理规定,教育实习成绩评价考核办法等;
       
      4、建立q群、微信群、公共邮箱等网络资源共享平台;
       
      5、实习生利用寒暑假期间学习熟悉教材和新课标理论;结合网络平台,补充心理学知识及班主任工作理论,掌握班主任工作方式、方法,提高班主任工作技能。
       
      (二)见习阶段(到校第一周)
       
      每位学生根据实习学校安排的教学班和指导老师,开展见习工作包括了解学校的规章制度、教学安排、观摩原科任课老师上课、班会课等,争取以最快速度和方式适应中小学的日常管理和教学工作。期间主要任务如下:
       
      1、聆听实习学校领导介绍情况及任课科组介绍教学情况和工作经验;
       
      2、聆听级组和班主任介绍学生情况和工作经验;
       
      3、观摩实习单位任课教师上课,在老师指导下进行开展评课;
       
      4、观摩原班主任主持班会;
       
      5、跟班具体了解学生情况,参加班级活动,在原班主任或其他老师指导下进行;
       
      6、在实习单位任课教师指导下进行教学设计、预讲。
       
      (三)实践阶段(到校第二至第十七周进行)
       
      每位学生队员在听课、试教、评课前,都要认真备课,课后积极与上课老师和听课老师交流,及时纠正教学存在问题,并进行教学反思,争取每一次提升和改进自身技能的机会,争取做一名善于学习和反思的老师。期间主要工作有:
       
      1、教学工作实习
       
      (1)在实习单位指导教师指导下进行课堂教学;
       
      (2)在实习单位积极参与听课和评课,积极参加校内教研;
       
      (3)进行作业批改、课后辅导、测试等工作;
       
      2、辅助班主任工作实习
       
      (1)在原班主任指导下制定班主任工作计划;
       
      (2)主持班级日常工作;
       
      (3)按计划开展班团活动;
       
      (4)在原班主任指导下,开展主题班会课;
       
      (5)做好重点辅导学生的工作;
       
      3、经实习单位老师、班主任允许下,开展一些能丰富中学生课外生活的活动如国庆主题宣传、办板报等。
       
      (四)总结阶段(实习结束前一周至返校后一周进行)
       
      在前面实习锻炼基础上,结合各自实习学校工作安排做好如下工作:撰写实习报告(实习鉴定),实习阶段总结,积极主动地配合实习单位领导和老师做好成绩评定及各项后续工作,诸如:清洁宿舍、归还公物,做好离校工作,主动征求学校的意见和建议等。
       
      实习返校后,准备各项需要提交材料,准备实习验收总结等工作,继续努力做好教学反思,不断提升自身能力。
       
      五、实习成绩考核与评定
       
      详见《理学院教育实习成绩评定与考核办法》。
       
      六、学生管理
       
      详见《理学院教育实习学生管理规定》。
       
      2.理学院教育实习学生管理规定
       
      为加强学生管理,保障师范专业学生教育实习工作的顺利开展,结合学生和实习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 师范专业学生必须参加学院的教育实习,必须服从学院对实习工作的统一安排。
       
      第二条 实习期间,学生以双重身份自觉接受学院和实习学校的共同领导和管理。在接受学院指导教师和学院辅导员管理的同时,要以实习学校一名普通教师的身份参与其各项教育教学工作安排,严格遵守实习学校的作息制度和行为规范等各项规章制度。
       
      第三条 积极参加实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自觉接受指导教师指导,虚心求教,刻苦钻研教材教法、认真备课授课。
       
      第四条 各实习单位实行小组长负责制。小组长应主动承担起相应职责,及时传达指导教师布置的有关任务,每日定时向指导教师汇报工作,不包庇、不隐瞒。发生突发事件,按《理学院实习突发安全稳定事件应急预案》处理。
       
      第五条 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
       
      (一)无特殊情况一律不许请假。若需请假,按《理学院学生实习请销假管理规定》履行手续;
       
      (二)吃住在封闭式学校的,日常上班时段禁出校门。有特殊情况需要外出,须征得实习学校的主管领导批复,同时小组长要做详细记录,适时向学院指导教师和辅导员汇报;
       
      (三)实习生一律过集体生活,家离实习学校较近的实习生,也不允许私自回家食宿。
       
      第六条 严禁私自互串学校;严禁在实习学校谈恋爱;严禁男女朋友互相探望;严禁在工作时间长时间电话聊天;严禁留宿他人。
       
      第七条 严格遵守实习学校上下班制度,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不擅离职守。
       
      第八条 工作时间不得睡觉、打闹嬉戏、玩游戏等。
       
      第九条 生活俭朴,卫生整洁。
       
      (一)注意宿舍卫生,被褥、衣物等生活用品要摆放整齐;保持办公室和办公桌整洁;
       
      (二)校内禁止抽烟、喝酒;
       
      (三)穿着打扮要大方得体,在办公场所不穿过于暴露的衣服,不穿拖鞋;
       
      (四)克服困难,尽量不给实习学校添麻烦。
       
      第十条 尊重实习学校所在地的风俗和宗教、民族习惯。
       
      第十一条 不得参加任何形式的封建迷信活动及非法组织,严禁打架斗殴,严禁参加“黄”、“赌”、“毒”活动。
       
      第十二条 坚决禁止以各种形式体罚学生。禁止讽刺、嘲笑、辱骂、殴打学生等行为。
       
      第十三条 积极掌握安全常识和医疗保健常识。实现自我教育、自我管理,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往返路上一定要注意安全,尽量结伴同行。
       
      第十四条 对违反上述规定的学生,由我院和实习学校共同商定处理意见。对于情节较轻者,给予批评教育;对于情节严重者,取消实习资格;对于情节恶劣且造成严重影响者,依据石家庄学院学籍管理和违纪处分相关规定予以处罚,直至开除学籍。
       
      3.理学院学生实习请销假管理规定
       
      为维护学院正常的实践教学秩序,不断提高实习质量,保障学生身心健康和学生的合法权益,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学校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针对实习学生请销事宜规定如下:
       
      第一条 实习生必须遵守学院有关规定和实习单位的纪律要求,认真进行考勤。实习期间一般不许请假,因特殊情况(例如:英语四六级考试、计算机等级考试、身染疾病、家庭发生重大变故等)需要请假时,必须履行请假手续,凡未请假、请假未准以及逾期不补者,均以旷课论。对于缺勤者依据《石家庄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相关条款处理。
       
      第二条 考勤由指导教师、辅导员、实习单位相关领导三方共同负责,考勤情况由辅导员每月定期统计汇总备案。
       
      第三条 请假时首先要当面或通过电话征得指导教师、辅导员和实习单位相关领导三者同意后再履行请假手续,且三者准假权限限3天以内,3天以上需经学院主管领导批复,1周以上需向学校相关部门和领导报批备案。
       
      第四条 请假手续的办理
       
      (一)请假半天以内。需经实习单位相关领导批准;
       
      (二)请假1天以内。需经实习单位相关领导批准,同时发短信给辅导员并得到辅导员短信批复;
       
      (三)请假1天以上3天以内。由本人填写《请假审批表》,经实习单位相关领导签署意见,再通过短信分别征得指导教师和辅导员批准后生效;
       
      (四)3天以上1周以内。由本人填写《请假审批表》,经实习单位相关领导、指导教师和辅导员三者签署意见后生效;
       
      (五)1周以上。需经家长同意,凭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证明,本人填写《请假审批表》,经实习单位相关领导、指导教师和辅导员三者签署意见后生效。
       
      请假期满学生须当面、通过电话或以短信的形式向相关人员销假。
       
      第五条 实习小组长配合辅导员做好请销假制度的落实,凡请假者都要到小组长处备案,小组长要及时填写《出勤登记表》和收集《请假审批表》,按月向辅导员汇报小组成员出勤情况。
       
      第六条 凡属法定假日,均按实习单位休假规定要求执行。
       
      第七条 学生请假离开实习单位后的安全问题由学生本人负责。对于不请假私自外出的学生,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学生本人承担。
       
      第八条 未尽事宜由理学院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本规定自即日起执行。
       
      理学院学生实习请假审批表
      姓 名   班级   实习 单位  
      请 假 事 由   去 向  
      请假时段 年 月 日 ——— 年 月 日 共 天 联系电话  
      实习单位领导意见 签名: 年 月 日
      辅导员 意见 签名: 年 月 日
      指导教师意见 签名: 年 月 日
                     
      理学院学生实习考勤记录表
      --学年度第--学期
      专业   班级   组长   小组人数  
      实习单位名称  
      成员名单  
      缺勤记录
      日期 姓名 事由
           
           
           
           
           
           
           
           
           
           
           
           
           
           
           
           
           
           
           
           
                         

      4.理学院学生教育实习承诺书
       
      我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赴 单位开展教育实习活动。实习期间,我承诺: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遵守实习单位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学院实习各项管理规定。诚实守信,严于律己,努力实践,提高能力,展示石家庄学院理学院学子的良好精神风貌,做一名优秀的实习生。并郑重承诺对教育实习期间所发生的一切人身、财产安全等问题自行承担责任。
       
      承诺人(签名):
       
      年 月 日
       
      5.理学院实习突发安全稳定事件应急预案
       
      为了切实保障实习生的身心健康,预防实习学生安全事故的发生,切实有效的降低和控制安全事故的危害,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我院实习生安全事件应急工作预案。
       
      一、为确保安全事故发生后,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理,成立专门领导小组:
       
      组长: 赵永强 张文鉴
       
      副 组 长:祁卉璇 张东凯
       
      成 员:系(教研室)正副主任、团总支书记、辅导员、学生安全稳定其他小组成员
       
      二、突发事件发生后,组织实施有效的救援行动,及时向实习单位和学院通报事故情况,写出有关书面材料。
       
      三、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定期进行安全排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做好事前预防工作,提高实习生安全防范意识。
       
      四、突发事件发生以后,知情者应立即将发生地点、时间等基本情况和有关信息报告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五、领导小组尽快核准情况,在尽量短的时间内将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经过、危害程度、发展趋势、所采取的处理措施,需要帮助解决的问题等情况,迅速报告上级相关部门和领导。
       
      六、部分事件应急预案
       
      (一)食物中毒应急预案
       
      1、发现实习生有类似食物中毒症状时,应迅速和实习单位取得联系,根据情况拨打120电话或送医院进行处理。
       
      2、及时向学院和领导报告情况。
       
      3、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诊治、事故调查和处理等工作。
       
      4、学院视情况轻重决定是否通知家长和向上级汇报。
       
      (二)交通事故应急预案
       
      1、发生交通事故后,应迅速将伤者送到医院进行救治。
       
      2、组织保护好现场,看住肇事车辆及肇事人以备交警部门进行事故处理。
       
      3、迅速报告实习单位和学院。
       
      4、及时通知伤者家属。
       
      5、积极配合交警做好事故处理。
       
      (三)火灾事故应急预案
       
      1、发生火灾事故时,在向119消防指挥中心报警的同时,立即报告实习学校。
       
      2、迅速切断有关电源。
       
      3、迅速撤离到安全区域。
       
      4、采取有效的隔离措施,防止大火蔓延。
       
      5、积极配合消防人员救火。
       
      6、向学院汇报有关情况。
       
      (四)被盗案件应急预案
       
      1、发现案件时应及时向实习单位报告。
       
      2、根据被盗物品的数量和价值,经请示后决定是否向公安机关报案。
       
      3、积极协助公安人员勘察现场侦破案件。
       
      (五)突发伤害事故应急预案
       
      1、实习生在校内受到伤害时,其他同学要积极采取措施进行制止或疏散,同时向实习单位和学院报告。
       
      2、实习单位立即组织人员进行制止,并视情况拨打110报警。
       
      3、对伤者及时送医院就诊。
       
      4、配合公安部门调查事故原因,并做好有关材料的收集。
       
      5、学院视情况决定是否通知家长和向上级汇报。
       
      6.石家庄学院实习反馈表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姓 名   学 院  
      指导教师   专业班级  
      实习单位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实 习 计 划 安 排 本人签名: 实习单位(盖章)
                 
      说明:
       
      1. 本表由学生开始实习后一周内寄给指导教师(以寄出地邮戳为准)。逾期不报者不评定实习成绩。
       
      2. 本表由各学院妥善保管。
       
      7.理学院教育实习成绩评定与考核办法
       
      一、实习成绩评定采取三级管理
       
      实习成绩以百分制计,实行实习单位、指导教师、验收教师三级管理,其中实习单位评定成绩占40分,指导教师评定成绩占30分,验收教师评定成绩占30分。三方需根据学生在实习中的表现、完成任务的整体情况给予相应评定,成绩90分以上学生比例一般不高于30%。
       
      二、评定实习成绩时,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其成绩为“不及格”
       
      1、实习缺勤时间(含请假)超过总实习时间三分之一以上者;
       
      2、违背职业道德或因工作不负责任造成严重后果者;
       
      3、实习期间工作发生重大错误,影响恶劣者;
       
      4、实习期间违法乱纪者;
       
      5、不提交实习报告和成绩鉴定表或对实习报告及鉴定表弄虚作假者;
       
      6、不服从统一安排或拒不参加实习者。
       
      凡实习成绩不及格者,不能取得教育实习实践学分,必须参与下年同类实习进行重修,不服从统一安排或拒不参加实习者,不再安排实习重修。
       
      三、材料归档与备案
       
      院系在实习结束后两周内完成实习成绩评定工作,成绩汇总表和院系实习工作总结报教务处备案,实习相关材料由院系存档。
       
      四、附则
       
      1、本办法适用于数学与应用数学及数学教育专业教育实习,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2、本办法解释权归理学院。
       
      8.石家庄学院理学院教育实习考核表
      实习单位考核(40)
      考核内容
      考核依据
      分数
      合计
      实习态度
      尊敬指导教师及实习单位工作人员;勤奋、认真;紧密联系实际(10分)
         
      实习纪律
      按时出勤;服从实习任务安排;遵守规章管理制度(10分)
       
      实习能力
      教学基本技能与组织;创新意识与参与教研;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20分)
       
      (实习单位公章)
      指导教师考核(30分)
      考核内容
      考核依据
      分数
      合计
      实习纪律
      按时出勤,保证实习时间;服从实习任务安排遵守规章管理制度(10分)
         
      工作表现
      教学基本技能;创新意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协作与组织管理能力(20分)
       
      教师签字:
      校内汇报考核(30分)
      考核内容
      考核依据
      分数
      合计
      实习鉴定
      实习内容丰富,详实;紧密联系实际;刻苦钻研;善于总结,反思(15分)
         
      汇报情况
      校内准备充分;教学基本技能展现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15分)
       
      教师签字:
      综合成绩(100分)
      (院系公章)
      9.石家庄学院实习报告撰写规范(试行)
       
      为提高实习质量,规范教学实习管理,学校原则上统一实习报告的撰写要求。具体如下:
       
      一、基本内容
       
      1.封面。
       
      2.实习基本情况。
       
      3.实习报告正文。一般分前言、主体、结尾三部分。
       
      ①前言
       
      主要说明实习的时间、地点、目的、任务,工作的方法以及所取得的主要成果。
       
      ②主体
       
      是实习报告最主要的部分,详述实习的基本情况、做法、经验。
       
      ③结尾
       
      概括性地总结实习的主要成果,自己的收获和体会;实习对于理论知识的理解和将来参加工作的意义;实习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对今后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等。
       
      4.指导教师评语。
       
      二、基本要求
       
      1.学生在实习结束后,应按照要求认真撰写实习报告,并交指导教师评阅,给出相应的成绩,并由各系规范存档备查。
       
      2.封面以及实习基本情况:按照附件给出的格式进行打印和填写(具体格式在教务处网页上下载)。
       
      3.正文:实习报告内容应该真实、丰富,主题鲜明,逻辑性强。文字应简练流畅,切忌空洞、纯记述性描写。实习报告字数2000字左右,用A4纸打印,标题字体为小二号宋体,正文字体为小四号宋体,行距固定值20磅。
       
      4.指导教师评语:由指导教师撰写,并评定成绩等级。
       
      三、其他
       
      1.培养计划规定的各类实习均应该撰写实习报告。
       
      2.若因学科、专业等特殊性,各系在参照本要求的基础上,可制订更为具体的内容和格式要求,并报教务处备案。
       
      附:《石家庄学院实习报告》格式
      石家庄学院
      实 习 报 告
      名:  
      号:  
      院:  
      业:  
      级:  
      指导教师:  
      教师职称:  
      【指导教师评语】 评定成绩(等级制): 指导教师签名: 年 月 日
      实 习 基 本 情 况
      实习单位:     实习时间: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实习目的】
      【实习内容】
      【实习单位介绍】
      实习报告题目(小二号宋体,加粗)
       
      正文(小四号宋体、行距固定值20磅)×××××××××××××××××××××××××××××××××××××××××××××××××××××××××××××××××××××××××××××××××××××××××××××××××××××
       
      一、(小四号黑体)××××××××××
       
      ×××××××××××××××××××××××××××××××××××××××××××××××××××××××××××××××××××××××××××××××××××××××××××××××××××××××××××××××××××××××××××××××××××××××××××××××××××××××××××××××××××××××××××××××××××××××××××××××××××××××××××(小四号宋体、行距固定值20磅)
       
      二、(小四号黑体)××××××××××
       
      ×××××××××××××××××××××××××××××××××××××××××××××××××××××××××××××××××××××××××××××××××××××××××××××××××××××××××××××××××××××××××××××××××××××××××××××××××××××××××××××××××××××××××××××××××××××××××××××××××××××××××××××××××××××××××××××××××××××××××××××××××××××××××××××××××××××××××××××××××××××××××××××××××××××××××××××××××××××××××××××××××××××××××××××××××××××××××××××××××××××××××××××××××××××××××××××××××××××××××××××××××××××××××××××××××××××××××××××××××××××××××××××××××××××××××××××××××××××××××××××××××××××××××××××××××××××××××××××××××××××××××××××
       
      三、(小四号黑体)××××××××××
       
      ××××××××××××××××××××××××××××××××××××××××××××××××××××××××××××××××××××××××××××××××××××××××××××××××××××××××××××××××××××××××××××××××××××××××××××××××××××××××××××××××××(小四号宋体、行距固定值20磅)
       
      10.教育实习过程材料
       
      一、教育实习初期材料
       
      第一周内要向学院指导教师提交实习反馈表一式一份,加盖实习单位公章。
       
      二、教育实习期中材料
       
      1、每月底提交一份实习过程中的图像图片资料(上课、听课、参与教研、参与实习学校组织活动、实习学校学生活动等等);
       
      2、在实习开始后的第10-11周提交中期反思总结。
       
      (以上材料提交电子版,对图像信息简要说明,以姓名+实习点命名发给学院指导教师)
       
      三、教育实习结束材料
       
      1、实习过程中遇到的典型案例或实习学校师生的事例、小故事等,可以以叙事方式陈述(题目自拟)。要上交至少一篇。字数不限,要求真实(可以手写或电子版)。
       
      2、实习报告(打印并手写)
       
      3、数学教案5份(可以手写或电子版)
       
      4、实习考核表一式两份(正反面打印加盖实习单位公章)。
       
      备注说明:1、考核表要先正反面打印,然后填写内容,最后找实习单位评定成绩和盖章(实习单位一栏),忌空表找实习学校盖章。指导教师一栏和汇报验收一栏回校再填。切记勿填错栏!!纸质考核表返校后验收完毕先交班主任处。
       
      2、除考核表外,其它材料若有电子版,请打印纸质提交,同时电子版一并打包以姓名命名提交指导教师。
       
      四、企业实习
       
      1.理学院企业实习学生请销假管理规定
       
      石家庄学院理学院
       
      为维护学院正常的实践教学秩序,不断提高实习质量,保障学生身心健康和学生的合法权益,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学校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针对实习学生请销事宜规定如下:
       
      第一条 实习生必须遵守学院有关规定和实习单位的纪律要求,认真进行考勤。实习期间一般不许请假,因特殊情况(例如:英语四六级考试、计算机等级考试、身染疾病、家庭发生重大变故等)需要请假时,必须履行请假手续,凡未请假、请假未准以及逾期不补者,均以旷课论,旷课半天按3学时计算,旷课1天按6学时计算。对于缺勤者依据《石家庄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相关条款处理。
       
      第二条 考勤由指导教师、辅导员、实习单位相关领导三方共同负责,考勤情况由辅导员每月定期统计汇总备案。
       
      第三条 请假时首先要当面或通过电话征得指导教师、辅导员和实习单位相关领导三者同意后再履行请假手续,且三者准假权限限3天以内,3天以上需经学院主管领导批复,1周以上需经向学校相关部门和领导批复备案。
       
      第四条 请假手续的办理
       
      (一)请假半天以内。需经实习单位相关领导批准;
       
      (二)请假1天以内。需经实习单位相关领导批准,同时发短信给辅导员并得到辅导员短信批复;
       
      (三)请假1天以上3天以内。由本人填写《请假审批表》,经实习单位相关领导签署意见,再通过短信分别征得指导教师和辅导员批准后生效;
       
      (四)3天以上1周以内。由本人填写《请假审批表》,经实习单位相关领导、指导教师和辅导员三者签署意见后生效;
       
      (五)1周以上。需经家长同意,凭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证明,本人填写《请假审批表》,经实习单位相关领导、指导教师和辅导员三者签署意见后生效。
       
      请假期满学生须当面、通过电话或以短信的形式向相关人员销假。
       
      第五条 实习小组长配合辅导员做好请销假制度的落实,凡请假者都要到小组长处备案,小组长要及时填写《出勤登记表》和收集《请假审批表》,按月向辅导员汇报小组成员出勤情况。
       
      第六条 凡属法定假日,均按实习单位休假规定要求执行。
       
      第七条 学生请假离开实习单位后的安全问题由学生本人负责。对于不请假私自外出的学生,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学生本人承担。
       
      第八条 未尽事宜由理学院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本规定自即日起执行。
       
      2017年6月29日
       
      附件1
      理学院学生实习请假审批表
      姓 名   班级   实习 单位  
      请 假 事 由   去 向  
      请假时段 年 月 日 ——— 年 月 日 共 天 联系电话  
      实习单位领导意见 签名: 年 月 日
      辅导员 意见 签名: 年 月 日
      指导教师意见 签名: 年 月 日
                     
      附件2
      理学院学生实习考勤记录表
      --学年度第--学期
      专业   班级   组长   小组人数  
      实习单位名称  
      成员名单  
      缺勤记录
      日期 姓名 事由
           
           
           
           
           
           
           
           
           
           
           
           
           
           
           
           
           
           
           
           
                         

      2.理学院实习突发安全稳定事件应急预案
       
      为了切实保障实习生的身心健康,预防实习学生安全事故的发生,切实有效的降低和控制安全事故的危害,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我院实习生安全事件应急工作预案。
       
      一、为确保安全事故发生后,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理,成立专门领导小组:
       
      组长: 赵永强 张文鉴
       
      副 组 长:祁卉璇 张东凯
       
      成 员:系(教研室)正副主任、团总支书记、辅导员、学生安全稳定其他小组成员
       
      二、突发事件发生后,组织实施有效的救援行动,及时向实习单位和学院通报事故情况,写出有关书面材料。
       
      三、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定期进行安全排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做好事前预防工作,提高实习生安全防范意识。
       
      四、突发事件发生以后,知情者应立即将发生地点、时间等基本情况和有关信息报告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五、领导小组尽快核准情况,在尽量短的时间内将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经过、危害程度、发展趋势、所采取的处理措施,需要帮助解决的问题等情况,迅速报告上级相关部门和领导。
       
      六、部分事件应急预案
       
      (一)食物中毒应急预案
       
      1、发现实习生有类似食物中毒症状时,应迅速和实习单位取得联系,根据情况拨打120电话或送医院进行处理。
       
      2、及时向学院和领导报告情况。
       
      3、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诊治、事故调查和处理等工作。
       
      4、学院视情况轻重决定是否通知家长和向上级汇报。
       
      (二)交通事故应急预案
       
      1、发生交通事故后,应迅速将伤者送到医院进行救治。
       
      2、组织保护好现场,看住肇事车辆及肇事人以备交警部门进行事故处理。
       
      3、迅速报告实习单位和学院。
       
      4、及时通知伤者家属。
       
      5、积极配合交警做好事故处理。
       
      (三)火灾事故应急预案
       
      1、发生火灾事故时,在向119消防指挥中心报警的同时,立即报告实习学校。
       
      2、迅速切断有关电源。
       
      3、迅速撤离到安全区域。
       
      4、采取有效的隔离措施,防止大火蔓延。
       
      5、积极配合消防人员救火。
       
      6、向学院汇报有关情况。
       
      (四)被盗案件应急预案
       
      1、发现案件时应及时向实习单位报告。
       
      2、根据被盗物品的数量和价值,经请示后决定是否向公安机关报案。
       
      3、积极协助公安人员勘察现场侦破案件。
       
      (五)突发伤害事故应急预案
       
      1、实习生在校内受到伤害时,其他同学要积极采取措施进行制止或疏散,同时向实习单位和学院报告。
       
      2、实习单位立即组织人员进行制止,并视情况拨打110报警。
       
      3、对伤者及时送医院就诊。
       
      4、配合公安部门调查事故原因,并做好有关材料的收集。
       
      5、学院视情况决定是否通知家长和向上级汇报。
       
      石家庄学院理学院
       
      2017年6月29日修订
       
      3.理学院学生企业实习告知书
       
      一、为顺利、有效、保质完成实习,确保学生权利义务,现将外出实习相关纪律和要求告知如下,请所有实习学生认真学习,严格执行。
       
      1、按照学校、公司通知,按时到公司报到,办理相关手续。入职后严格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公司领导的工作安排,对待工作认真负责,保质保量完成,不可有懈怠、应付心理。
       
      2、实习期间,服从学校、公司的双重管理,积极协调工作、学习等各项事物,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3、实习期间,遇到问题及时向公司、学院信息与计算科学教研室主任和辅导员反馈,学校、公司会积极帮助解决。实习期间因事请假,需按照《理学院学生实习请销假管理制度》有关规定执行,及时向实习单位领导、信息与计算科学教研室主任和辅导员请假,不得擅自离岗。
       
      4、本次实习企业招聘面试,是由学校统一组织,在选择公司、岗位、面试、入职等各项事物上均为学生自愿参加,凡参加面试并通过企业面试学生,不得再参加后续企业宣讲、面试,同时需要在对应企业进行为期1年实习,期间没有极特殊情况不得因个人原因离职。
       
      5、实习期间,外出实习学生相关学期的成绩由公司给出,给出依据为学生在公司的工作表现、任务完成质量及公司认为影响成绩的其他表现。
       
      6、在外实习学生,完成企业版毕业设计,毕业设计内容与实习工作具有较强关联性。毕业设计期间,学生需严格按照学校规定,完成毕业设计的相关材料,并按时提交。
       
      7、为保证学生能按时毕业,请大家按照学校要求,积极提供个人就业相关材料,例如劳动合同、三方协议、灵活就业登记表、就业单位薪资待遇等材料。
       
      二、对于中途退出实习的学生,学校、企业、学生在充分沟通后,视不同情况分别进行处理。
       
      (一)处理流程及原则:
       
      1、学生(公司)反馈到学校;
       
      2、学校、企业、学生进行充分了解、沟通;
       
      3、视情况决定处理结果。
       
      (二)不同情况处理:
       
      (1)被公司退回:尽量与公司沟通,保证学生继续实习,若情况严重,将配合公司做好学生离职相关工作,确保学生安全回校学习。
       
      (2)公司运营问题:此种情况尽量做到早发现、早处理,按照学生的个人意愿安排下一步工作(安排下一份实习工作或留校学习)。
       
      (3)学生身体原因:视具体情况决定学生继续实习或离职回校,总原则为不伤害学生身体健康。
       
      (4)未请示擅自离开:终止其实习学习,配合公司对其作出相应处理,学生回校后,学校将按照实习成绩不合格处理,并配合学生守则相应条款共同执行。
       
      年 级:
       
      专 业:
       
      学生签字:
       
      理学院
       
      年 月 日
       
      4.理学院学生企业实习承诺书
       
      本人愿意到 公司进行实习,为确保安全顺利地完成本次实习,本人作如下承诺:
       
      一、本人在离校期间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不做任何违法违纪的事情、不参加非法游行、集会等活动、不参加“法轮功”等邪教组织、不参加传销等非法组织;
       
      二、实习期间,严格遵守实习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和纪律,认真完成实习单位交办的工作;
       
      三、实习期间,服从学校、公司的双重管理,若需请假,需按照《理学院学生实习请销假管理制度》有关规定执行,及时向实习单位领导、信息与计算科学教研室主任和辅导员请假,不得擅自离岗;
       
      四、到达实习单位后定期向信息与计算科学教研室主任和辅导员报告实习情况。如变更电话号码等,应及时告知辅导员、信息与计算科学教研室主任;
       
      五、注意人身、财产、饮食卫生安全,积极防范交通等各类事故;
       
      六、不做损人利己,有损实习单位和学校形象、声誉的事情;
       
      七、实习中如遇特殊、异常情形,应及时向辅导员和信息与计算科学教研室主任汇报,关于考试与毕业手续相关事宜,严格听从学院安排,如因本人原因不能顺利毕业由本人负责;
       
      八、本人严格履行以上承诺,如有违反,则承担相应的责任,并接受学校的处理;
       
      九、在外实习期间所发生的一切人身、财产安全等问题自行承担责任。
       
      十、本承诺书一式两份 ,学院、学生本人各执一份。
       
      承诺人签字及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承诺人家长签字及联系电话: ___________________
       
      辅导员签字及电话: ___________________
       
      信息与计算科学教研室主任签字及电话: ___________________
       
      教学院长签字及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理学院
       
      年 月 日
       
      5.石家庄学院实习反馈表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姓 名   学 院  
      指导教师   专业班级  
      实习单位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实 习 计 划 安 排 本人签名: 年 月 日
                 
      说明:
       
      1. 本表由学生开始实习后一周内寄给指导教师(以寄出地邮戳为准)。逾期不报者不评定实习成绩。
       
      2. 本表由各学院妥善保管。
       
      6.理学院毕业实习考核表
        专业    
      实习单位   实习时间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实习内容(包括实习内容、实习心得、实习效果等签名:
                   
      实习单位考核(50)
      考核内容
      考核依据
      分数
      合计
      实习态度
      尊敬指导教师及实习单位工作人员;勤奋、认真;工作积极(10分)
         
      实习纪律
      按时出勤;服从实习任务安排;遵守规章管理制度(10分)
       
      实习能力
      技术水平;效率;理解力;协作力;创新能力(30分)
       
      (实习单位公章)
      带队教师考核(50分)
      考核内容
      考核依据
      分数
      合计
      实习纪律
      按时出勤,保证实习时间;服从实习任务安排遵守规章管理制度(20分)
         
      工作表现
      基本技能;创新意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协作与组织管理能力(30分)
       
      教师签字:
      综合成绩
      (100)
      (学院公章)
      7.石家庄学院实习报告撰写规范(试行)
       
      为提高实习质量,规范教学实习管理,学校原则上统一实习报告的撰写要求。具体如下:
       
      一、基本内容
       
      1.封面。
       
      2.实习基本情况。
       
      3.实习报告正文。一般分前言、主体、结尾三部分。
       
      ①前言
       
      主要说明实习的时间、地点、目的、任务,工作的方法以及所取得的主要成果。
       
      ②主体
       
      是实习报告最主要的部分,详述实习的基本情况、做法、经验。
       
      ③结尾
       
      概括性地总结实习的主要成果,自己的收获和体会;实习对于理论知识的理解和将来参加工作的意义;实习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对今后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等。
       
      4.指导教师评语。
       
      二、基本要求
       
      1.学生在实习结束后,应按照要求认真撰写实习报告,并交指导教师评阅,给出相应的成绩,并由各系规范存档备查。
       
      2.封面以及实习基本情况:按照附件给出的格式进行打印和填写(具体格式在教务处网页上下载)。
       
      3.正文:实习报告内容应该真实、丰富,主题鲜明,逻辑性强。文字应简练流畅,切忌空洞、纯记述性描写。实习报告字数2000字左右,用A4纸打印,标题字体为小二号宋体,正文字体为小四号宋体,行距固定值20磅。
       
      4.指导教师评语:由指导教师撰写,并评定成绩等级。
       
      三、其他
       
      1.培养计划规定的各类实习均应该撰写实习报告。
       
      2.若因学科、专业等特殊性,各系在参照本要求的基础上,可制订更为具体的内容和格式要求,并报教务处备案。
       
      附:《石家庄学院实习报告》格式
      石家庄学院
      实 习 报 告
      名:  
      号:  
      院:  
      业:  
      级:  
      指导教师:  
      教师职称:  
      【指导教师评语】 评定成绩(等级制): 指导教师签名: 年 月 日
      实 习 基 本 情 况
      实习单位:     实习时间: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实习目的】
      【实习内容】
      【实习单位介绍】
      实习报告题目(小二号宋体,加粗)
       
      正文(小四号宋体、行距固定值20磅)×××××××××××××××××××××××××××××××××××××××××××××××××××××××××××××××××××××××××××××××××××××××××××××××××××××
       
      一、(小四号黑体)××××××××××
       
      ×××××××××××××××××××××××××××××××××××××××××××××××××××××××××××××××××××××××××××××××××××××××××××××××××××××××××××××××××××××××××××××××××××××××××××××××××××××××××××××××××××××××××××××××××××××××××××××××××××××××××××(小四号宋体、行距固定值20磅)
       
      二、(小四号黑体)××××××××××
       
      ×××××××××××××××××××××××××××××××××××××××××××××××××××××××××××××××××××××××××××××××××××××××××××××××××××××××××××××××××××××××××××××××××××××××××××××××××××××××××××××××××××××××××××××××××××××××××××××××××××××××××××××××××××××××××××××××××××××××××××××××××××××××××××××××××××××××××××××××××××××××××××××××××××××××××××××××××××××××××××××××××××××××××××××××××××××××××××××××××××××××××××××××××××××××××××××××××××××××××××××××××××××××××××××××××××××××××××××××××××××××××××××××××××××××××××××××××××××××××××××××××××××××××××
       
      三、(小四号黑体)
       
      ×××××××××××××××××××××××××××××××××××××××××××××××××××(小四号宋体、行距固定值20磅)
       
      五、 图书资料
       
      1.理学院资料室管理规定
       
      一、 理学院资料室以为教学服务、为科研服务为宗旨。
       
      二、 凡本学院教师借阅图书资料必须履行登记手续,借阅完毕后及时归还;教师借阅每人每次不超过5本,时间最长不超过3个月。
       
      三、 学生和其他学院教师借阅必须经院长批准。
       
      四、 借阅图书资料如有损坏、丢失,除照价赔偿外,根据图书资料的价值处以1-20倍的罚款。
       
      五、 资料室管理人员应定时向院长汇报图书资料的管理情况。
       
      六、 资料室应保持整洁、干净,室内不许吸烟和做与研究不符的其它事。
       
      七、 注意防火、防盗。
       
      2.理学院资料室借阅规则
       
      一、 本室书刊专供本学院教职工借用,外单位凭介绍信经学院领导同意,可在本室阅读,不可带出。
       
      二、教职工每人限借12本,借期为一学期,若无他人预借可以续借。
       
      三、除本室资料外,不准携它物入内,按需在相应书架查找,并经管理人员办理借还手续。
       
      四、查阅后按原序放好,严禁乱放。
       
      五、 严格借阅手续,登记借阅人,查阅内容,借还日期。
       
      六、一切资料不得点、圬损、遗失,否则按图书馆规则处理。
       
      七、工具书、珍贵书,报纸不得外借。
       
      八、所需图书如已借出,可以预借。
       
      九、 借出图书若有必要随时放回。
       
      十、 室内必须保持肃静、整洁,禁止吸烟、喧闹。
       
      六、档案管理
       
      1.理学院档案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教学档案管理是衡量学校教学管理水平和教育质量的重要标志之一。为充分发挥教学档案在教学管理、教学活动、教学研究等各项工作中的作用,逐步实现教学档案管理的标准化、规范化,现对教学档案的归档范围、保存期限等规定如下。
       
      第二章综合办公室负责管理档案
       
      第二条 长期保存以下资料
       
      1.上级下达的有关教学工作的文件材料、各职能单位发的关于教学工作的各类文件;
       
      2.教学改革、培养目标与规格、学制等方面的指示、规定、办法;
       
      3.教学规划、实施计划、有关教学的规章制度、会议记录、调研报告、教学简报、总结;
       
      4.教学检查、评估、各级教学中期和期末检查总结材料;
       
      5.教师工作量统计表、各类统计报表;
       
      6.各专业教学计划、教学大纲;
       
      7.教学指导委员会的工作计划、工作总结;
       
      8.教学安排、校历表、课表,典型教案;
       
      9.上级有关专业设置的文件材料,专业申报、审批材料,专业检查与评估材料,专业建设计划、简报、总结材料、专业建设统计报表;
       
      10.精品课程和重点建设课程、教改项目申报、批文、检查、验收、总结材料;
       
      11.实习基地建设计划、简报、总结材料、统计报表,实习基地建设评估材料,实习基地建设申报、审批材料;
       
      12.大型仪器设备可行性论证报告、调研报告、设备技术档案;
       
      13.教材建设计划、教材建设管理材料,讲义和自编教材,自编教学指导书、实习指导书和习题集;
       
      第三条 以下资料至少保存四年
       
      1.授课计划、重要备课记录、教学实习、生产实习计划、总结及有关材料;
       
      2.学生社会调查、社会实践计划、总结及有关材料;
       
      3.每学期各门课程选用教材一览表;
       
      4.其他相关有保存价值的材料。
       
      第三章 学院学籍管理秘书负责管理档案
       
      第四条 长期保存以下资料。
       
      1.新生入学登记表、学生学籍卡片、在校学生名册;
       
      2.学生成绩总册(包括英语四、六级、计算机等级考试成绩等);
       
      3.学生学籍变更材料(休学、复学、转学、退学);
       
      4.学生奖励材料、学生处分材料;
       
      5.上级有关学位工作文件材料,学位评定条例、办法及计划、总结;
       
      6.学位委员会会议记录、决定,学位委员会授予学士学位清册。
       
      7.优秀毕业论文、优秀实习报告。
       
      第五条 以下资料至少保存四年。
       
      试卷、毕业论文、试卷分析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