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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理学院企业实习方案
      发布时间:2022-04-30   浏览次数:
      ?一、企业实习的意义和目的
      信息与计算专业毕业实习在第七、八学期进行,全部在企业实习。
      信息与计算科学专业学生企业实习是专业培养不可或缺的重要环节,是密切联系高校专业与生产一线实践,促进理论与实践紧密结合,更好地服务地方产业的重要纽带。企业实习时段为两个学期,促进师范生进一步了解企业具体实践和专业教育得到更快发展。通过企业实习应达到如下目的:
      1.使实习生巩固和运用所学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获得企业生产一线的全面锻炼,提升基本技能,培养具有较强实践能力和创新意识的高级应用型人才。
      2.通过实习加强我院与一线企业的联系,了解最新的企业一线的动态,为凸显强化实践的应用型专业改革提供有力的支撑,推动我院和信计应用型专业的稳定发展。
      二、基本指导思想
      石家庄学院理学院的企业实习工作是学校向应用型转型新形势实践教学工作的重要一环,以“184”工作思路为指导,即一个目标、八条措施、四项效果。
      一个目标是:理学院坚持以学生为本,打造专业化,突出强化实践性的应用型专业。
      八条措施:(1)领导重视,学院正职为组长,副职为副组长,教学副院长具体负责,系主任、副主任负责具体落实。(2)及时修订培养方案,根据新的实际形势需要,组织开展了培养方案的修订工作。(3)重视校内实践实训,设置了多科校内实践课程。(4)强化指导教师的指导检查作好记录等工作;另外实习期间,院系领导及班主任同时会不定期对实习学生进行巡视检查。(5)改革实习成绩的评定办法,实习单位评定占50%,带队教师评定占50%。(6)定期召开校长交流会,实习前的动员会,学生交流会等。(7)精选实习企业,充分调研,在校外实践教学基地基础上拓展了多个教学实习单位,立足河北省,辐射京津冀。(8)规范档案管理,实习中学生工作的管理及资料的归档整理,严格按照石家庄学院实习管理规定执行。
      四项效果:(1)学生实践能力普遍加强。(2)提高学生的专业知识。(3)增强为地方产业的服务能力。(4)帮助学生优质就业。
      三、组织实施与职责划分
      (一)组织实施
      实习工作在理学院统一领导下进行,由主管教学院长负责组织管理,信息与计算科学研室负责具体工作实施。
      理学院主要采取集中组织、统一安排的实习形式进行安排,具体工作由学院及信息与计算科学教研室与实习单位对接开展。
      (二)职责划分
      1.学院职责
      (1)负责全院实习工作的宏观管理及全院实习经费的预算;
      (2)对全院实习工作进行检查、督导和总结;
      (3)负责校外实习基地的建设与管理。
      2.教研室职责
      (1)制订实习计划,于每年6月和12月底以前上报学院;
      (2)组织编写实习大纲;
      (3)联系落实实习单位;确定实习指导教师;
      (4)检查各实习组的准备工作和执行情况;
      (5)对本院系的实习工作进行总结,并组织交流,确保实习质量。
      3.指导教师职责
      (1)按照实习方案,做好各项指导工作,并认真做好记录;
      (2)实习期间注意发现学生思想、安全等方面的隐患,不能处理的及时和辅导员及学院反馈,确保学生顺利完成实习任务;
      (3)实习结束后,及时做好考核和总结,认真填写学生实习鉴定表。
      四、实习时间安排
      实习时间共两个学期,在第七、八学期进行,每学期按18周计,各阶段具体安排如下:
      (一)准备阶段(校内或假期)
      1、校内教育;
      学习企业实习有关文件,深入学习课程标准,实习生管理规定,企业实习成绩评价考核办法等;
      2、建立QQ群、微信群、公共邮箱等网络资源共享平台;
      3、理学院与企业对接,建立学生的指导教师和企业指导教师的双导师指导。
      (二)见习阶段(到企业第一周)
      每位学生根据实习企业安排,开展见习工作包括了解企业的规章制度、企业文化等,争取以最快速度和方式适应企业的日常管理和教学工作。期间主要任务如下:
      1、聆听企业领导介绍情况及项目组介绍情况和工作经验。
      2、企业具体了解学生情况,在企业老师指导下参加企业活动。
      (三)企业岗前培训阶段
      期间主要工作是参加企业的岗前培训,学生在此期间充分了解企业文化,学习企业的生产实践
      (四)总结阶段(实习结束前一周至返校后一周进行)
      在前面实习锻炼基础上,结合各自实习企业工作安排做好如下工作:撰写实习报告(实习鉴定),实习阶段总结,积极主动地配合实习单位做好成绩评定及各项后续工作,诸如:清洁宿舍、归还公物,做好离校工作,主动征求实习企业的意见和建议等。
      实习返校后,准备各项需要提交材料,准备实习验收总结等工作。
      五、实习成绩考核与评定
      详见《理学院企业实习成绩评定与考核办法》。
      六、学生管理
      详见《理学院企业实习学生管理规定》。
      本方案自2019年6月1日起执行。
      石家庄学院 理学院
      2019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