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通知公告
      关于“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作品申报事宜的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6-18   浏览次数:
      “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由共青团中央联合有关单位发起,自1999年举办以来,已经成为国内大学生最关注的全国性创业赛事之一。大赛始终致力于引导学生了解国情社情、提升学生社会化能力、服务学生就业创业,规模从120余所学校近400件作品发展到全国2700余所学校近20万件作品参赛。为激发我校大学生创新创业热情,培养提升我校青年创新精神和创业能力,参考近年“挑战杯”全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的有关安排,现就我校校内竞赛活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事宜
      (一)申报资格
      普通高校学生:在举办竞赛决赛的当年6月1日以前正式注册的全日制非成人教育的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专科生、本科生、硕士研究生(不含在职研究生)可参加。我校竞赛申报工作于2023年9月10日截止,省赛将以此次申报结果为准,不再单独组织。
      (二)申报类型
      按照往届竞赛设置,分为科技创新和未来产业、乡村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生态环保和可持续发展、文化创意和区域合作五个组别,最终报送情况以国赛、省赛通知为准,报送更高级别赛事时将作出相应调整。
      科技创新和未来产业。围绕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数字经济健康发展,在智能制造、信息技术、大数据、人工智能、生命科学、新材料、军民融合等领域,参赛学生结合实践观察设计项目。
      乡村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在农林牧渔、电子商务、乡村旅游、城乡融合等领域,参赛学生结合实践观察设计项目。
      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围绕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在政务服务、消费生活、公共卫生与医疗服务、金融与财经服务、教育培训、交通物流、人力资源等领域,参赛学生结合实践观察设计项目。
      生态环保和可持续发展。围绕可持续发展战略和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在环境治理、可持续资源开发、生态环保、清洁能源应用等领域,参赛学生结合实践观察设计项目。
      文化创意和区域合作。突出共融、共享,紧密围绕“一带一路”和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以及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长江中游城市群等区域合作,在工业设计、动漫广告、体育竞技和国际文化传播、对外交流培训、对外经贸等领域,参赛学生结合实践观察设计项目。
      (三)申报材料
      竞赛申报分为项目申报材料和学院审核报送,项目申报只需提交电子版资料,包括项目申报表(附件1)、项目介绍材料(为20页以内PPT并转为PDF格式)、其他相关附件至本学院。以上材料中不得以任何形式体现项目成员、指导教师、学院、班级等身份信息。学院审核部分经学院盖章后以学院为单位提交纸质版及电子版材料。各参赛项目资料由学院统一提交,报名材料电子版请以以下格式命名:
      1.项目申报表(附件1):申报表—项目分组—项目全称;
      2.相关证明材料须扫描成一个PDF文件,并以“证明材料—项目分组—项目全称”格式命名;
      3.如有视频等其他形式的介绍材料,请以“介绍材料—项目分组—项目全称”命名;
      以上三项材料放在同一文件夹内,文件夹请以“项目分组—项目全称”格式命名。
      二、赛程安排
      竞赛分为院级初评、校级评审、正赛部分。
      (一)院级初评(9月10日前)。由各学院组织,广泛发动学生参与,遴选优秀项目后,按照作品数额统一将本学院项目申报表(附件1)及竞赛作品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于9月10日前发送至邮箱2006001@sjzc.edu.cn。
      (二)校级评审(9月11日至省赛申报时间)。校级评审委会对各学院报送的项目评审后,按照省赛分配名额确定参加省赛的项目后在赛事要求的平台完成项目审批申报。
      (三)正赛部分(待上级赛事组委会通知)。省赛、国赛具体事宜将根据主办方通知执行。
      三、参赛作品数额分配
      各学院团总支或可独立参赛的部门、中心需按竞赛规程审核作品参赛资格并进行评审,最终报送校赛组委会的项目数量一般不超过5件。在“挑战杯”系列赛事中进入国赛的学院或在上届“挑战杯”大学生创业竞赛省赛中获得一等奖及以上的学院可报送6个项目。
      四、其他注意事项
      1.参赛项目应有较高立意,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政策导向。应为参赛团队真实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不得借用他人项目参赛;存在剽窃、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一经发现将取消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2.已获往届“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全国职业学校创新创效创业大赛全国金奖(特等奖)、银奖(一等奖)的项目,不可重复报名。
      3.每个团队人数原则上不超过5名核心成员,每个项目指导教师原则上不超过 3人。
      未尽事宜及具体要求以竞赛章程为准,如有其他问题可与团委办公室联系。
      联系方式:0311-66617069 联系人:赛尔德 电子邮箱:2006001@sjzc.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