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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石家庄学院理学院推进教学与科研考核的意见
      发布时间:2022-04-30   浏览次数:
      ?为促进理学院的师资力量及教学、科研水平,形成教学相长、终身学习的良好氛围,特制定本意见。
      1. 关于教学:
      每门课程的储备人才不足,将导致课程安排上的困难;教师任课门数过少,导致专业视野不足,对教学不利(如概率空间和西格玛代数的关系,概率论中的积分和的实变函数中的R-S、L-S积分的关系、分析中的最小二乘法的伪拟矩阵表示、行列式求导法则、级数展开在解微分方程中的应用等等);这次师资认证中发现一个问题,有七、八位教师近几年的任课都是大学数学,列表中只能填写指导学生论文和实习,对于专业建设不利。
      为此,理学院决定,请老师个人上报可以在2021年1月1日以后可以担任的专业课程(公共课及数学分析和高等代数、解析几何除外,这些课程每一位教师都应有能力担任),所有1980年1月1日岁以后出生的教师及2017年1月1月入职理学院的教师,每位上报三门,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教师上报课程2门,其他教师,至少申报一门。请于2020年6月11日午12点前填报)。
      2. 关于科研:
      科研和教学相辅相成,对于专业课的教学、专业课论文的指导都具有重要意义。理学院要求,每位教师每年都应有一些科研工作。具体要求如下:所有1980年1月1日岁以后出生的教师及2017年1月1月入职理学院的教师,每位教师每年以第一作者发表论文或著作或申请课题(含教研课题)不少于2项,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教师,每位教师每年以第一作者发表论文或著作或申请课题(含教研课题)1项,其他教师,要求认真研读学术论文不少于5篇。
      此项目由教学秘书负责每年的每学年第二学期末向理学院汇报。
      本意见从2020年7月1日起实行。
      2020年6月7日